7月9日,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唐山市丰润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位,区直各单位: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7月10日澎湃新闻)
7月9日晚,丰润区委值班室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称,发布该文件是出于“工作需要”。据当地政府网站近期新闻报道,丰润区正在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丰润区委、区政府从7月1日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城区环境秩序暨重点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确保7月底非法客运三轮车取缔、市场外溢清理、车辆乱停乱放治理、重点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由此可见,丰润区取消区里公务员将近一个月时间的双休日休假,是出于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的良好初衷。
不过,我国目前实行双休日制度,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丰润区取消区里公务员双休日休假,延长公务员工作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一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而出于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等良好初衷,并不能成为政府可以违法行政、行事的理由。
丰润区作为一级政府,其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国家有关职工休假休息法律法规规定。而其明知国家有关职工休假休息规定,依然取消区里公务员的双休日休假,折射出的实是权力的任性,是其缺乏尊重法律法规意识、漠视职工劳动权益的体现,是当前部分地方政府依然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权大于法现象的反映。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就是政府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政府的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进行。而像丰润区这样违法取消区里公务员的双休日休假,无疑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与目标背道而驰。显然,唯有大力强化法律对于权力的制约力度,真正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令权力行使受到有效的约束,才能杜绝各类违法行政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