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有哪些?哪些条件符合申请……随着2016年中考落下帷幕,中考填志愿成为家长和学生关注的焦点,而对于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大多数家长并不是特别了解。为了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本报重点为广大家长介绍国家助学金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及个人等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助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关键词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安徽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自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关键词二:资助标准
国家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
关键词三:认定标准
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认定工作时,可参照以下标准: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我省皖北3市7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关键词四:工作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相应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班级应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认定标准,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由认定评议小组组长和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要将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
5.学校对经审批确认后的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时录入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6.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职资助专用卡。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中职资助专用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阅读延伸 合肥市各市(县、区)学生资助工作咨询
投诉电话
合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3505200
肥西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8230702
肥东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7759070
长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6677934
巢湖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2621384
庐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7327313
瑶海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4475894
庐阳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5699987
包河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3357132
蜀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5597671
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65318011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社会事业局:6428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