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黄峰 记者 王汝华) 6月24日上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刘克胜、刘珍特大集资诈骗案。被告人刘克胜,安徽省桐城市人,案发前系安徽信诚电脑有限公司董事长、桐城市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担任过桐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聘任委员、安庆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桐城市第十二届政协常委、桐城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被告人刘珍,女,安徽桐城市人,系刘克胜三姐,案发前系安徽信诚电脑有限公司会计。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386769万余元,实际集资诈骗80553万余元,被告人刘珍明知被告人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外非法集资,仍然参与非法集资,实际集资诈骗9517万余元;被告人刘克胜和刘珍以非法占有目的,采取虚构购销合同等手段,骗取贷款3100万元;被告人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资金11310万元。
公诉机关同时还起诉,被告人刘克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1728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刘克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350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克胜的行为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和行贿罪,被告人刘珍的行为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均应实行数罪并罚。
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未当庭宣判,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