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份的一天中午,天气炎热,菏泽市定陶县的李女士像往常一样在楼下乘凉,碰到了上门讨水喝的保险代理人刘老师,在刘老师的介绍下,李女士了解了保险,并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年缴保费三千多元。2015年11月份,李女士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手术及放化疗需要大笔的费用。2015年12月30日,经公司审核,李女士符合条款中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12月31日,6万元的理赔金打到了李女士的账户。由于恶性病变已转移,2016年6月1日,李女士终因病身故,保险服务人员告知其丈夫,李女士购买的保险有身故责任,并且当时就指定了其丈夫为身故受益人,2016年6月14日,李女士的丈夫提交了相关理赔材料。6月16日,12万余元的身故理赔金打到了李女士丈夫的账户,当收到短信提醒,李女士的丈夫想起妻子做的一切热泪盈眶,同时非常感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