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肥、芜湖、蚌埠三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了华丽升级,将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
【国务院批复里说了些啥】
我省三个国字号高新区“打包升级”
国务院在批复中提到:同意合肥、芜湖、蚌埠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要充分发挥合芜蚌地区的科教优势和产业优势,促进高端人才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更多激发全社会创造潜力和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努力把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
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尝试方面给予支持
并同意合芜蚌国家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差异化发展的路径探索,突出特色,加强资源优化整合,在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以及同意将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何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在自主创新方面探索经验的示范区域
记者了解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
中国国家科学技术部指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获批后可以获得哪些利好】
科技经费、税收政策等都将有优惠
根据有关政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到2020年实现技术创新领先、产业领先、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先、体制机制创新领先的建设目标,成为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对其他国家高新区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引领和示范。
示范区将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中按规定核定间接费用;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支持创新企业的税收政策;组织编制发展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