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成了流浪汉居容所?上周,有网友发帖称在深圳坪山新区图书馆遇到了多名“流浪人员”,身上有异味,引起网友热议。馆方回应称,“流浪者”身份不实,而图书馆向公众开放,会平等对待每一名读者,不拒绝任何人进馆阅读,但会善意提醒读者注意卫生。(6月20日《南方都市报》)
面对部分网友的“投诉”,该图书馆否认了这几名读者是“流浪者”的说法,并进一步表示图书馆向公众开放,会平等对待每一名读者,不拒绝任何人进馆阅读。但话又说回来,即便这几名读者真的是流浪者,或者是附近工地上刚刚下工的农民工,难道图书馆就要拒绝他们入内吗?当然不能。
通过网络发帖进行投诉的网友,其观点引发了不小的争论,其实宽容点看,我们也无须对这名网友的观点上纲上线。尽管近年来国民图书阅读率一直难如人意,走进图书馆的人也越来越少,但是国内公众长期以来形成的意识却没有改变,那就是认为图书馆是肃静神圣之地,不管是衣衫褴褛入内,还是在里面大声喧哗,都是对阅读、对知识、对文化的一种不尊重。
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作为贮藏和陈列书籍,传播和传承知识与文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它是没有门槛,也不应该有门槛的。
当然,降低或取消公众进入图书馆的门槛,不意味着降低图书馆的管理标准。不管是流浪汉、农民工还是衣着光鲜的“城里人”,只要他们的行为涉嫌破坏图书馆的阅读环境,影响他人正常阅读,图书馆就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提醒,给予规劝,或者像网友说的那样,予以“驱逐”。
尊重每个人阅读的权利,让更多人走进图书馆,是图书馆理应承担的社会功能,也是图书馆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而入内者衣着如何、何种身份,本来就不重要,因为在图书馆面前他们都有同一个名字: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