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韩理桦 记者 于彩丽)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日前合肥市城乡建委和合肥市人社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差异化交纳的通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自2016年7月1日起,连续两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需多交纳20%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对于连续两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且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规范的建筑业企业,新开工项目可免于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