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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湖风景区管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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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首部地方性法规
菱湖风景区管理有法可依

记者 王汝华
 

星报讯  6月7日,安庆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颁布,该《条例》适用于该市菱湖风景区、康熙河景观带和秦潭湖公园的管理和保护,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在对菱湖风景区的适用范围做出明确规定的同时,提出对景区自然景观、园林建筑、文物古迹、历史遗迹等方面的保护和游客行为规范,规定了“禁止在风景区内进行商业性开发、建设”,禁止游人携带“未配挂免疫标牌的犬类进入风景区,遗留宠物粪便”等。

安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爱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条例》有利于加快推进安庆市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和管理菱湖风景区自然资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条例》的颁布实施,使菱湖风景区管理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

据了解,2015年5月21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授予安庆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是安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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