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品存安全隐患 家长选购需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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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品存安全隐患 家长选购需擦亮眼睛
合肥消保委:“六一”消费应关注安全健康
□ 陈静 记者 王玮伟
 

随着“六一”儿童节的临近,各种儿童用品成为市场上的热销产品,不少商家也借此机会进行各种促销活动。为了让孩子们过一个愉快的节日,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家长擦亮眼睛,在购买儿童用品时应注重安全健康。

食品:“辣条”无生产日期

消费者王先生最近发现,儿子放学总喜欢在学校旁小商店买辣条吃,回家吃饭时却食欲下降,时有不适的感觉。后来王先生仔细检查平时儿子买的辣条、鱼丸等食品包装袋,发现有的食品产地标识不清,有的连生产日期都没有标注。

消费提示:正确选择儿童食品经营场所。要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讲诚信的商场、超市购买,切不要光顾地摊、流动商贩。同时,对有单独消费能力的孩子给予正确的消费指导。分清食品的成分和功能。如用乳饮料、乳酸菌饮料代替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这些做法是不科学的。饮料无法替代牛奶和水果给孩子提供的应有的营养和健康。购买时认真查看商品标识、配料表、有无警示性语句、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是否符合自身需要,在不了解商品基本属性的情况下,最好不要给孩子购买食用。

童装:穿不到一天浑身红痒

消费者王女士近日在某服装店给5岁的儿子买了件T恤,穿上不到一天,儿子就嚷嚷身上很痒,且身上还起了红点。王女士找出吊牌一看,上面除有品牌名称外,对成分等标识不清。王女士要求商家退货,商场以孩子已穿着为由拒绝。

消费提示:近年来,少数厂商为降低成本,制作儿童服装使用劣质面料,不对面料所附含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的灭消处理,使产品的甲醛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严重超标。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看标签,吊牌上应有商标、厂名、厂址、商品名称、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

文具:气味刺鼻让孩子打喷嚏

消费者杨先生在网络购物平台给女儿购买一套文具套装,收货后发现外表光鲜的文具有刺鼻气味,且彩纸上“银粉”不停往下掉。杨先生的女儿看后十分喜爱,但使用过程中常打喷嚏、揉眼睛并引发身体不适,后证实文具为罪魁祸首。

消费提示: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厂名、厂址等“三无”产品。还要当心买到含有刺激气味的文具。选购涂改修正液等文具,如闻到有较大刺鼻气味,则可能是苯、甲醛等含量高,对健康不利,不宜选购。尽量不要选择造型奇特、香气扑鼻的花哨文具,应选设计简单、材料天然的文具。

游乐场所:玩蹦蹦床受伤,商家不愿担责

张女士带着3岁儿子到某娱乐公司玩充气式蹦蹦床,由于该蹦蹦床没有设置护挡,小孩从蹦蹦床内摔出,碰到蹦蹦床外面的石头,头部受伤。医生建议做CT、拍片等检查,张女士与商家交涉,商家以家长看管不当为由不愿承担责任。

消费提示:近年来,在商场、公园、广场等地方开设了许多专供儿童娱乐的游乐场,其中的滑梯、海洋球、旋转木马等游乐设施更是受到了广大儿童的欢迎。但少数游乐场因疏于管理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威胁着孩子们的安全。一是注意让孩子熟悉游乐场周边环境,注意查看警示、提示标志内容,以便帮助孩子规避消费风险,避免造成人身危害。二是注意一旦在游乐场所出现人身损害,应在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可要求经营者派人陪同前往医院,便于协商后续医疗等事宜。三是注意保留好消费及治疗的所有相关票据以及其他赔付费用的证明,以便后续向商家索赔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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