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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机场航空口岸 实行外国人落地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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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机场航空口岸 实行外国人落地签

皖公宣 记者 王涛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受公安部委托,自即日起,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合肥、黄山国际机场开始办理外国人口岸落地签证业务。

根据相关规定,口岸签证主要签发给以下人员:(一)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的外国人;(二)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证明材料的外国人;(三)经批准具有相应资质旅行社组织邀请的外国旅游团。口岸签证机关签发口岸签证后,个人应当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旅游团可以从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入境。 口岸签证机关根据申请人的入境事由签发相应种类签证,签发的签证一次入境有效。个人签证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日、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团体旅游签证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5日、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对外国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情形的,不予签发签证。对不予签发口岸签证的,口岸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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