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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特殊药品套“笼头” 斩断“提取制毒”黑手
我省禁售28种毒性、42种濒危药材
□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毒、麻、精、放”这些特殊药品,如果不加强监管,就会让不法企业和个人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以违法违规为代价赚取非法利润。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日前,该局全省发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重点品种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

斩断特殊药品“制毒”黑手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存在被滥用或提取制毒的现象,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安全。

据介绍,省食药监局将强化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严防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被套购、滥用或从药用渠道流失。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购销渠道是否正规合法,是否严格执行大宗交易备案制度等。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设置专柜,是否建立专人管理、实行专册登记手续。对检查中发现违法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28种毒性42种濒危药材禁售

近年来,尽管省食药监局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管,但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情况仍时有发生。为此,该局将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情况;是否将中药材、中药饮片销往无资质单位等。

省食药监还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从通过GMP、GSP认证的合法企业购进中药饮片,有无索取并留存相关证照、销售清单等。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28种毒性药材和42种濒危药材。

严禁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省食药监局强调要加强对终止妊娠药械监管。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四查”制度,即查资质,查是否存在药品零售企业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查渠道,查终止妊娠药品购销渠道是否规范。查质量,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劣、过期、失效的终止妊娠药品情况。查管理,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建立完整的购、销、存记录,管理制度有无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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