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忠保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宁波市首批文明礼让样板斑马线的情况。根据记者现场观察,严管措施的效果很明显。但就在采访结束后,一位同行记者在回单位路上的一条斑马线上,不幸被一辆没有减速让行的轿车撞飞。让记者切实感受到,“文明礼让斑马线”真的很有必要。(5月14日《现代金报》)
一边是全市开展“文明出行,礼让行人”活动,一边却是机动车不让行人,与行人抢行,甚至把采访的记者撞飞一米多远,实在有些讽刺。
在斑马线上,虽然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提前减速,让行人优先通过,但很多机动车既不减速,也不礼让行人。另外,因为很难取证,再加上中国人向来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能忍则忍,能让则让,所以,本来有优先通行权的行人往往难以维权,也不会将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告上法庭。
“文明出行,礼让行人”,不应只成为一句口号,而应采取措施,将其落实在行动上。“坏制度让好人变成坏人,好制度让坏人变成好人”。礼让行人的好习惯是靠好制度逼迫养成的。一是在斑马线上方加装监控录相,既方便交警部门监管,又方便行人取证。要知道,有监控和没监控,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态度与效果是大不一样的,有了监控,机动车司机就会产生畏惧心理,就会提高礼让行人的自觉性,“礼让行人”的风气才能形成;二是对与行人争抢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要加重处罚。按照宁波市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抢行,不礼让行人,要处以扣3分、罚100元。但我认为,这样的处罚,与公民的生命安全相比,实在太轻,不足以对机动车驾驶员产生威慑力。要知道,违法的后果越严重,付出的代价越大,越能产生威慑力,越能让人遵守法律。因此,为要强制机动车驾驶员养成礼让行人的习惯,就必须提高其惩处力度,加大违法代价。过轻的处理,过小的违法成本,是难以逼迫机动车驾驶员养成礼让行人的习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