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旅游局已面向9个省市旅游委(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5月起正式启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未来导游可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相关机构向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
(5月10日《京华时报》)
实施导游自由执业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希望用这样的形式来终结涉及导游行业的乱象。制度设计是好的,能不能发挥作用,再好的广告都不如疗效。
导游乱象,是有着环境因素的。由于多数导游的生存都是依附于旅游产生的附带经济价值,这就决定着导游的收入和保障必须来源于游客的额外花销是多少。再加之很多导游虽然在旅行团工作,而实际上鲜有用人单位给他们购买保险。这样的生存状态,就加剧了乱象的程度。于是,我们见到的也就是导游和游客的“水火不容”了。
导游自由执业,有着一定的好处。导游不依附于旅行团,他们的劳动价值也就不被旅行团“扒掉一层皮”。自由执业,还可以实现导游和游客的直接对接,服务价格可以双方约定,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就能减少纠纷了吗?
其实,这也只是理论上说。眼下,导游市场供大于求,加剧了导游的激烈竞争。如果你的报价高,游客就不会买账。如果你报价低,也就可能再次让导游依然找不到价值的存在感。这样一来,以往的导游乱象就会依然。
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在很多景区里存在着做旅游商品的店铺。这些店铺为了提高销量,就会依然从导游处入手,用给回扣的方式,期待导游能照顾自己的生意。如此一来,想必自由执业的导游还是会把游客当成一块味美的肥肉的。
“导游自由执业”能否成为乱象解毒丸?这不仅需要让导游服务市场化、网络化、自由化,更重要的是要解决主要的问题。一方面,如何让导游的付出与收获成为正比需要研究;一方面,需要确保导游能够享受到必要的社会保障。
没有了利益的诱惑,导游才能只是自由执业,而不是自由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