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兴起于南宋,鼎盛于明清,是中国十大商帮之一。公元1132年,宋皇室迁都临安(今杭州),促成了国家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的南移。徽州地处江南,濒近临安,水系纵横,舟楫便利。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时代潮流,使徽州这块神奇的土地孕育着商机。机遇是魔鬼,它把住天堂的入口和地狱的大门。机遇稍纵即逝,丧失它就会失去成功,抓住它就意味着成功在握。
在商业资本的盘剥下,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受害极深,于是“无商不奸”之类的诅咒此起彼伏。然而这正表明了一个事实:讲求商业道德,建立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已经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 在这种形势下,徽商举起“诚信”的旗帜,本着先义后利、义中取利的心态走进市场,恪守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奉公守法、互惠互利等基本道德,自然博得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欢迎,使他们在生意场上左右逢源,处处受益。徽商吴南坡“宁奉法而折阅,不饰智以求赢”、“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的表示,胡仁之大灾之年不为“斗米千钱”所动、平价售粮的举动,都使徽商“诚信”的风格得以彰显,进而成为徽商集团的标识。
徽商的商业道德体现在:一是以义为先,重义轻利;二是重承诺,崇信誉;三是诚实经商,童叟无欺;四是货真价实,讲求质量;五是团结互济。而将这五个方面归结到一点就是诚信两字,具体到经营策略上,就是以德治商。徽商不惑于眼前利益,他们认为商家与顾客的关系是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因此,徽商大都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去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极力维护这种信誉,视之比金钱更宝贵。徽商将商业信誉看作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烈的品牌意识,注重积累商业信誉这一无形资产,涌现出一大批“老字号”。绝大多数徽商秉承的经商原则是“一切治生家智巧机利悉屏不用,惟以至诚待人。”
相对于商海的狂风巨浪,个体的商人只是一叶扁舟,因此,在徽商这样的集团里,他们对和谐的人际关系的追求依然执着,善于处理同宗人士的关系,并且卓有成效。明末休宁义士金声说:徽商“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至数十家。”他们也注意强化同乡的情谊。遍布各地的徽州或新安会馆,就是徽商将具有地缘关系的同道拢聚在一起的重要据点。即便是与消费者建立的也是互惠互利的长期关系。清代歙县商人吴炳留给子孙的是十二个字:“存好心,行好事,说好话,亲好人”,又说自己活到老,学到老,犹深感“厚之一字,一生学不尽,亦做不尽也”。
徽商斯商,不以见利为利,以诚为利。所以,生财有大道,以诚为利。徽商斯业,不以富贵为贵,以和为贵。所以,和衷能共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