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1个省份可降养老费率
人社部回应 医保“漫游”等三大焦点问题
我国火星探测正式立项
下一篇4 2016年4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人社部:21个省份可降养老费率
上海可由21%降到20%,安徽、北京、江苏等由20%降低到1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按要求,全国共21个省份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

在这21个省份中,上海可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份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可以由20%降低到19%。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李忠说,养老保险方面,如果所有政策都到位,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部能够按照规定来降费率的话,大概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至1百分点来测算,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约300亿元至600亿元。

“加上去年我们已经先后降低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如果这些政策都落实到位,每年共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李忠说。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