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券商“加杠杆”的说法在市场上甚是流行。究其原由在于,4月8日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为此,有市场人士将此解读为券商杠杆放大了一倍。
不过,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同。针对这种放大杠杆的说法,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认为放松杠杆控制的说法,是对指标的误读。”该人士称,资本杠杆率的优化,主要目的是根据证券行业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类型,将原来未纳入杠杆计算的证券衍生品、资产管理等表外业务纳入控制,使风险覆盖更全面,杠杆计算更合理。
同时,该证监会相关人士还对8%的资本杠杆率指标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8%资本杠杆率的倒数所算出的倍数不是通常意义的财务杠杆倍数。该人士认为,按资本杠杆率8%的监管标准进行测算,并结合流动性指标要求,财务杠杆率大体为6倍左右,与现行办法的要求基本相当。
那么,《办法》到底有没有给券商“加杠杆”呢?或者如有关业内人士所分析的那样是“降杠杆”呢?这个问题恐怕只能由时间来作答,由实践来作答。不过,从《办法》出台后股市首个交易日(4月11日)的表现来看,市场显然是将《办法》视为重大利好来对待的,当天券商股的大幅上涨也表明了这一点。
就目前的市场来说,“加杠杆”的话题确实是非常敏感的一个话题。毕竟2014年~2015年的“杠杆牛”最终引发为一场“股灾”,这次的教训对于投资者以及整个市场来说都是深刻的。因此,股灾之后,股市一直处于“去杠杆”之中,为的是股市能够健康地发展。
不过,不论是“加杠杆”还是“去杠杆”,对于整个市场来说都必须直面杠杆的问题。毕竟股市发展到当下,完全“去杠杆”是不可能的事情。市场需要正视杠杆的客观存在,比如融资融券本身也是一种杠杆。只不过,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必须加强对杠杆的监管,对杠杆加以规范,允许合规的杠杆存在与发展,而对不合规的杠杆则要坚决予以取缔。而作为投资者来说,对杠杆的使用则要谨慎,不要盲目地使用杠杆,更不要使用“黑杠杆”或非法杠杆。
其实,对于股市的发展来说,“加杠杆”或“去杠杆”只会引发股市的波动,而不会增加股市的吸引力。就目前A股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对于去年的股灾显然是心有余悸的。从股市长远发展来说,投资者绝不会因为“加杠杆”或“去杠杆”而看好或看淡股市的未来发展。股市的吸引力并不在于杠杆的运用上,股市真正的吸引力还是在于返朴归真,在于那些真实的东西。
比如股市本身的投资价值。这是投资者看好或看淡市场的根本所在。如果股市缺少必要的投资价值,那么给股市增加再大的杠杆,投资者也是不会看好股市未来的,此时的杠杆越大只会意味着投资风险越大。如果这样一个缺少投资价值的市场,还进一步沦为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及各种利益集团圈钱的场合,那么,即便给市场增加再大的杠杆,这样的市场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是没有吸引力的。
又如,严厉的市场监管以及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一个股市如果违法违规行为猖獗,并且得不到有效的打击,这样的市场其实是很难对公众投资者构成吸引力的。在这样的市场里,如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得不到保护,那么,这样的市场对于投资者来说实在唯恐避之不及,又如何会被其吸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