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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12起厅官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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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私自赴港百余次,在港上市公司兼职谋利600多万港元
我省通报12起厅官腐败案

□ 孙锐 记者 祝亮
 

记者昨日从省纪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以来,我省共查处36名省管干部违纪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省纪委当日对其中12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案件1:厅官私自赴港百余次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吴克明,无视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隐瞒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骗取的个人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因私出国护照,私自前往香港129次。违规到香港某上市公司兼职,取酬600多万元港币。

案件2:地矿局长造成国有资产损失8700多万 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学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工程承包、土地出让金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资产直接经济损失8700多万元。

案件3:政协主席收受黄金近3斤 淮北市政协原主席、市委委员阚相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土地征迁、生产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多人钱物共计300多万元、1483.5克黄金。

案件4:高校校长从集资建校中谋利数十万元 皖西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夏鹭平违规研究决定在教职工中开展集资建校活动,本人参与集资90多万元,获得利息40多万元。

案件5:市委副书记被查时还干扰阻挠 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23人财物折合300多万元。对组织谈话询问,不如实回答,且转移贵重物品,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干扰组织调查。

案件6:市委常委收受财物超400万元 黄山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张文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承揽工程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价值400多万元。

案件7:组织部长及配偶、子女一起受贿 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收受43人财物共计780多万元。

案件8:政协副主席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 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覃金平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推进、提供担保、资金借贷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0多万元。

案件9:管委会主任当起多家公司背后老总 江南集中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权发,假借他人名义成立多家公司,借款2000万元,违规经商办企业共获利520多万元。

案件10: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越权低价卖地 六安经开区工委原委员、管委会主任周耀,滥用职权,越权违规决定降低土地出让起拍价返还标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260多万元,违规支付收储土地补偿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80多万元。

案件11:巡视组干部与人串通对抗审查 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为掩盖多起违纪事实真相,与多人串通,编造虚假还款协议。

案件12:电视台副台长收取财物超560万 省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电视广告业务、购买电视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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