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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 证券公司负债指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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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 证券公司负债指标调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8日表示,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第十四批。张晓军表示,这是对2015年12月31日公布的规章的再次清理。去年一年期时间,应予废止证券期货规章有6件,命令废止的有21件。应予废止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关于加强期货内部控制指导原则等。

张晓军还表示,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张晓军表示,除了主要的六项修改内容外,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

张晓军指出,此次《办法》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为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指标,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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