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可以快乐但不能“祝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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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可以快乐但不能“祝快乐”

□ 刘昌海/文 沈海涛/图
 

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四川乐山市城区水晶城小区门口的一道横幅,在被拍下发在网上后却惹来了争议。因为横幅内容是,“恭祝全体业主节日快乐!”有业主对此表示反感,清明节是外出扫墓、祭祀亲人的日子,怎么快乐得起来?据物管解释,横幅是春节前挂的,主要是营造节日的喜庆氛围,还没来得及取下来。(4月4日中新网)

这个小区的物管是不是有点偷懒,且不去讨论。因为该小区的这次“误挂”,已经引发了网友关于清明节可不可以祝“节日快乐”的大讨论。

支持者从民俗的角度引经据典,文章写得洋洋洒洒;反对者从传统和现实的观点出发,也能够发表长篇大论。反正,双方似乎说得都有那么点道理。

笔者认为,在清明节这个夹杂着人生五味的节日里,我们可以过得“快乐”,但不能祝别人“快乐”。因为清明节既不像其他节日一样只有喜庆一个主题,也不像亲人刚刚亡故那样全部都是悲伤。任何一个简单的词汇,都不能表达出这个节日的内涵。盲目的祝福,当然会显得不合时宜。

事实也确实如此。清明三天小长假,相信大部分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快乐中度过,或出游、或度假、或休闲、或娱乐,可以说快乐无处不在。但同时,大多数人都有一段时间在拜祭先人,慎终追远,甚至泪满衣襟。如果此时手机一响,收到一条“清明节快乐”的短信或微信,会让你恨不得马上回复一条去骂他。

在这个在朋友圈发一条“丢钱了”、“失恋了”、“失业了”、“生病了”的微信还有人迅速“点赞”的当下,确实早就有人忙不迭把“清明节快乐”的“祝福”群发得遍地都是。这样的现状,除了显示出网络时代的浮躁之外,再无其他。

在清明节,不管你是不是过得快乐,是不是希望他人快乐,都不应该给别人送去“节日快乐”的祝福。否则,这样的祝福只会像朋友圈那些廉价的“点赞”一样,让人看出我们之间友情的淡、人情的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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