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可买便宜菜
本周合肥蔬菜价格环比下跌
曾经排档小哥,如今有店近80家
将开辟五条新航线
合肥将增开多趟旅客列车
入驻小微企不得少于20家
3上一篇 2016年3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公布小微企创业 示范基地认定办法:
入驻小微企不得少于20家

记者 丁林
 

星报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获悉,在成功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城市后,合肥近日出台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为小微企业“保驾护航”。

根据办法,申请示范认定的基地必须事先在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在时间上,办法要求,基地必须成立2年以上,入驻该基地的小微企业要在20家以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另外,办法认为,基地中小微企业数要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

对于基地能提供的服务功能,办法称,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6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此外,基地还要发挥服务功能,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10%以上。

当然,对于成功成为示范基地的,相关部门将每2年复核一次,同时,对不按期上报监测数据,基地服务情况和运行情况较差、连续2年没有新入驻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示范基地,经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基地称号,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对于经认定的市级示范基地,除按市政府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兑现外,合肥在申报国家、省级资金扶持及申报国家级、省级小微创业示范基地方面,也将予以优先推荐。

何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小微企业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