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男子在一工地水塘内非正常死亡,其家属与相关部门交涉时,认为未得到合理答复,立即率众拦车堵路,还阻碍民警执行职务。3月18日上午,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某龙、洪某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经查明,2015年8月22日晚上,在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国际施工工地水塘内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死者为陈某平。次日早上,陈某平的哥哥陈某龙、陈某平的妻子洪某妹等人召集亲属以及同村人员徐某某等数十人来到相关部门交涉处理此事。
当日上午,陈某龙、洪某妹认为未得到合理的答复,为制造事端造成影响,向政府部门施压,两人带着数十人陆续从首康医院到开发区梅林大道,采取跪路、拦车等方式拦堵过往车辆,并引发路人围观,致道路上车辆滞留,交通堵塞。
随后,洪某妹见该路段车辆可以绕行,堵路效果不好,便带领众人来到该大道铁路桥底路段拦堵车辆,此时陈某龙也来到该处拦车。
被告人陈某龙、洪某妹聚众堵路拦车,致使该路段封堵时间近2小时,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希望大家不要学我们,我们错了”。庭审中,被告人陈某龙、洪某妹表示非常后悔,两人多次流泪,恳请法院轻判。随后,屯溪区人民法院当庭以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被告人陈某龙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洪某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洪某妹和陈某龙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