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中共安徽省委机关(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民政府机关(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省政协机关(合肥市宿州路317号)自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搬迁,2016年5月1日起在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正式办公(邮编:230091)。迁址后原办公电话不变。
特此公告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政协办公厅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