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所谓20万元“好处费” 看守民警甘当嫌犯“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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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所谓20万元“好处费” 看守民警甘当嫌犯“通讯员”

□ 记者 雷强
 

为了承诺的20万元“感谢费”,看守所民警不仅积极为在押嫌犯办理“取保候审”,还甘愿充当“通讯员”,让在押嫌犯用自己的手机与家人通话,并为其传递小纸条。在对方成功“取保”后,为拿到剩余的“好处费”,这名民警又放话恐吓:“不给钱再搞进去。”日前,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该案已由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受岳父请托 女婿索要“好处费”20万

出生于1964年的韩功是潜山县看守所的一名民警。在看守所内,韩担任的是巡视岗,主要负责看各个号房的监控,对被看管人员进行管理,对牢头狱霸等现象进行制止,对号房内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也正是这个岗位,让韩某有了直接与在押人员接触的机会。

2013年10月,徐小山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潜山县公安局羁押在潜山县看守所。儿子被关后,徐小山的父亲徐江开始四处托人找关系。因为与韩功的岳父占某比较熟悉,徐江自然通过占某找到了韩功。面对老岳父的请托,韩功自然不敢怠慢,一口答应下来,但开出的条件是20万元。

为了20万元 看守民警甘当嫌犯“通讯员”

在与徐江谈好价钱后,为了促使徐家尽早拿钱,韩功开始打出亲情牌,设法让徐小山直接与家人联系。

“在2013年12月10日左右,看守所里一个看管干警在楼上通过监房的窗口喊我名字,我就应了。后来才知道这个干警名叫韩功。他讲我父母去找过他岳父,我案件的事情他能帮忙,如果早找他,我最多关一个星期就能出来。”徐小山向办案机关表示:“他还讲经济案件就要用经济来解决,问我家最多能出多少钱,我就讲我家最多能出20万,他说知道了。”

“当韩功第二次当班的时候,他又来找我,我就问他前期需要多少钱,他说最少需要5万,剩下的钱他可以先垫付,帮我出来再给他。韩走后,我就决定写便条给我妈。纸条上写着‘爸爸妈妈,我现在在里面非常着急,相信韩所在这件事上一定能帮上忙,请家里人尽快把5万元给韩所,让他尽快办事’,纸条上还写有我的名字。”徐小山说:“当天韩功再次经过5号监房窗口的时候,我就从监房小门洞里把纸条递给了他,叫他把这个纸条交给我妈,他什么也没说,拿了纸条就走了。”

“到12月20日下午韩再上班的时候,他对我讲我爸已经把5万元钱交给他了,他去买烟酒送人。到了下午5点钟左右,韩叫外牢的人将监室门打开,把我叫到一楼开水房旁边的厕所旁边,让我跟家人通电话。韩功用他手机拨通我父母的电话,将手机交给我。”徐小山向办案机关表示。

余款未拿到 威胁再把人“搞进去”

2014年1月20日,徐小山被取保候审。见徐小山被成功取保候审,韩功便以功臣的身份找徐江索要剩余的15万元好处费。而此时,徐江却翻脸了。

据徐江向办案机关出具的证言显示,“2014年1月21日上午,韩打电话给我,跟我讲我儿子已经出来了,剩下的15万元钱怎么还不送来。我问他在哪儿,他讲在岭头他岳父家里,我讲我马上过来。就跟我女儿一起到韩岳父家,我当时认为他没有帮忙,已经给他5万元现金,他还找我要钱,心理不平衡。我快到他岳父家门口就将手机录音开了。当时韩功岳父、岳母也在场。韩问我,钱可带来了,我讲没钱。韩讲我儿子取保是他帮忙搞出来的,剩下的15万元钱要给他。我讲我们原来讲好的,如果是他办取保手续的话,剩下的15万元钱我就给他,但是手续是我女儿18日去办的,他在我儿子取保头天晚上才打电话给我,剩下的15万元我不能给他。韩功听了很生气,讲他为我儿子取保的事情还垫了六七万元钱,如果下午四点钟之前不把剩下的15万元钱给他,再把我儿子搞进去。”

到局长家里扔下钱就跑 被痛斥

在徐小山取保候审的事情上,韩功到底有没有花钱?根据办案机关的调查证据显示,确实花了钱,但都被退了回来。并且,随着调查的深入,韩功找人办事的特殊方式也逐渐浮出水面。

“徐江送我5万元钱之后,我马上就开车到县公安局找吴局长,用信封装了1万元钱。当时吴局长不在单位,我就开车到吴局长家,他老婆在家。我跟他老婆讲我以前是在防暴大队的,叫韩功,有个亲戚徐小山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关起来了,想找吴局长帮忙。我将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扔到他家院子里,他老婆开门追出来,我开车走了。”据韩功供述:“当天下午,我到县公安局找吴局长,在公安局院子里碰到吴局长,我跟吴局长讲我亲戚徐小山虚开增值税发票关在看守所,希望领导将案件办快点,尽快将人取保出来。吴局长讲按程序办。星期一上班的时候,我到公安局找吴局长,在三楼楼梯道,吴局长骂我混沌,要将我送的钱交到纪委去。当天下午四点多,公安局财务室的夏某将我送给吴局长的1万元钱退给了我。”

徐某某,潜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据其证言显示:“2013年12月份的一天,韩到我办公室,讲徐小山是他亲戚,希望我关心,能够尽快将人取保出去。我跟他讲徐的案件比较复杂,事情还没有搞清楚,现在还谈不到取保。之后,韩将一个信封放在我办公桌上,我知道信封里面装的现金,叫他拿走,如果不拿走就交到局里去。他听我这么讲就将信封拿走了。”

帮别人办“取保” 却办不了自己的“取保”

2015年1月5日,潜山县检察院公诉科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了韩功受贿线索受理后,当日通知韩功到该院接受询问。韩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收受徐江送现金5万元的事实。该院于同年1月6日决定对韩功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韩功落网后,随着案件的侦查,一个值得玩味的事情出现了。2015年1月6日,韩功因涉嫌受贿罪经潜山县检察院决定由潜山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1月23日经安庆市检察院决定由潜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2月11日由潜山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按说取保候审的意思就是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因为帮别人办取保而落网之后,韩功也被取保候审。但很快剧情又发生了转变。在案件移交法院以后,2015年7月3日,经法院决定由潜山县公安局对韩功执行逮捕,随后韩功被羁押在潜山县看守所。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韩功利用担任潜山县看守所民警的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现金5万元,并且事后索要15万元未果,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遂判处韩功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日前,安庆市二审中院维持了对此案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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