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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需要更多“专磕电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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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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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需要更多“专磕电商者”

□ 符向军
严阵以待 王恒/漫画
 

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出现,消费维权进入一种常态化,而王海,也仅仅是众多职业打假人中的一位。当网购成为一种人们重要的消费方式后,已经开始有职业打假人专磕电商。刘艳青,半个月内起诉了30多个案子,居然都是和网购有关的。他说,他挑完刺以后,经营者肯定会改善,这算为以后的消费者扫了雷。(3月14日《成都商报》)

从王海到刘艳青,标志着职业打假人群越来越多地出现,见证20多年职业打假的发展历程,从传统的实体店铺打假到网购时代的“专磕电商者”,引领消费维权常态化、扩大化。

长期以来,无论是传统民间心理抑或一些行政执法、司法裁判,对知假买假、职业打假的王海、刘艳青们,或多或少都带有一种世俗偏见乃至道德歧视,认为他们不是普通消费者,不是正常消费维权,纯粹是借机逐利谋财的“刁民”,是欺诈乃至敲诈的道德败坏行为。在一些司法判例中,因为“道德审判”的存在,让知假买假者吃了闭门羹。

随着法治的不断进步和人们消费维权意识的不断觉醒,“王海现象”逐渐被社会所宽容,而法律上也对知假买假、职业打假予以“正名”。

法律上的“正名”,让王海、刘艳青们师出有名,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打假维权,不但让违法商家收敛,也让合法企业从中受益,有利于市场净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了市场规范。可以说,消费维权,需要更多的王海、刘艳青;网购时代,需要更多的“专磕电商者”。

当然,消费维权、打击假冒伪劣不能仅靠王海和“专磕电商者”们,在法律层面给他们撑腰壮胆的同时,相应的社会心理和市场监管上,亦需与时俱进,引入法治思维理念,尤其是,工商、食药监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并主动延伸打假触角,无论是传统的实体店铺还是网购、网红、微商制假售假,都要让违法商家付出足够的法律代价,充分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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