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拆围墙,更要拆“心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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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拆围墙,更要拆“心墙”

□ 陈广江
 

在长沙县委政府机关大院所在地,没有围墙、没有大门,市民可随便进入院内散步浏览,累了还能坐在椅子上休息,俨然一座漂亮的城市公园。从去年4月起,长沙市全面开启“拆围透绿”工作,要求区县政府自拆围墙还绿于民,并完善相关便民设施,将机关大院变成市民休闲的社区公园。(3月14日中新网)

政府大院拆掉围墙建公园,一下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赢得一片点赞声。不久前,中央发文推广街区制,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般说,在政策推广之前,实践会走在前面。2014年以来,长沙市乃至湖南省的一些区县就开始了“拆围透绿”工作,且效果不错。

从理论上讲,与拆小区围墙相比,拆机关围墙的阻力要小得多,因为大院产权非私有,一般不涉补偿。但实际上,拆机关围墙也非易事,既要勇气,也需决心。最初,长沙县拆机关围墙就遭遇了各种阻力:市民不理解,认为作秀;机关干部则担心安全和管理问题,甚至提出“保留大门”等折中方案。

市民不理解不是问题,机关干部的阻力才是关键。“拆围透绿”,实质上拆的是部门利益藩篱,一些单位的临街门店没了,经济损失是直接的。围墙没了,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安全难以保障,管理难度增加,担忧也难免。

改革就是要打破利益藩篱,就是要算民生大账。长沙县的拆墙工作能顺利开展,一是得益于自上而下政策支持和考核压力,二是靠当地领导锐意改革的强大勇气和决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拆围透绿”不仅提升了城市亲民程度和宜居程度,更提升了发展的民生温度。

其实,很多担心是多余的,一堵墙并不能完全承担起保障政府机关人员安全的重任,反倒是拉开了与百姓的距离。长沙县政府大院开放近一年来,未发生一起纠纷,也没出现过治安和刑事案件。正因此,长沙各区县政府自拆围墙、还绿于民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

政府机关拆围墙,更要拆“心墙”;打开大门,更要敞开“心扉”。有文章指出,拆围墙拆的是权力优越感,意在让城市回归自由、平等的市民社会。机关围墙象征着权力优越感,小区围墙何尝不是?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在饱受“城市病”困扰的今天,推广街区制是城市发展大势所趋,机关大院率先打开大门也是改革应有之义。不妨暂且搁置争议,为先行先试者送上鼓励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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