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交警总队的官方微信发布一条信息,有名驾驶员收到了一张来自广州交警的奇怪罚单,竟是“罚款0元、记0分”。官微提醒,这样的罚单也需要到窗口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但也说有些地方管得不那么严,也可以不处理。消息甫出,引来一片关注和热议。(3月10日《厦门日报》)
公众如何议论“罚0元扣0分”的交警罚单?网友的说法着实可称是五花八门:有说“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罚单,不知道怎么处理”;或讲“不罚款不扣分,那应该不用处理”;还有模棱两可地认为“只是警告,无伤大雅”等等。
“罚0元扣0分”的罚单,确实不是随意开出。据了解,根据新交规的有关条款,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之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10%以下的,或者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依规都应给予“罚0元扣0分”的处罚。换言之,收到这种罚单的驾驶人,尽管其交通违法行为尚未踩及“实质处罚”的红线,但往往也已相距一步之遥了。
应该说,“罚0元扣0分”的交警罚单,看似“不痛不痒”,其实却映衬和折射了一种规则善意,这便是,通过这样的“处罚”提醒,释出了交管部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执法用心和理念。
“罚0元扣0分”别让善意成谜题。我觉得,这种防患于未然的提醒式“罚单”,之所以还让一些人感到“少见多怪”,这从一个侧面隐喻了:尽管在执法中释出规则善意,乃是有关部门的一种职责本分,但也存在具体执行的宽严失衡和冷热不均现象。因此,循着媒体的报道,一些监督机构倒真有必要去查查,为何会有“有些地方管得不那么严,也可以不处理”的懒管与懒干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