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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轻微交通事故, 双方拍个照上传微信平台,可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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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轻微交通事故, 双方拍个照上传微信平台,可快速处理
3月1日起,“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有了“快撤快处”功能
□ 记者 赵汗青
 

2月24日,合肥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称,自今年3月1日起,在合肥市区包括高速在内区域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可使用微信平台处理,做到快撤快处,在简化案件处理的同时缓解交通压力。

据了解,按照相关要求拍下事故现场照片上传至微信平台后,双方互留号码约定时间再进行处理。交警支队透露称,该平台目前可以“远程定责”,今后会将该平台与保险公司平台相对接,做到“远程定损”,届时事故双方将可通过微信平台“一站式”解决理赔等问题。

“车能动、人未伤”轻微事故可在微信平台处理

2015年合肥市交通事故报警量达到36.4万起,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比超过80%,2015年度,合肥市三个快处中心受理案件达14.4万起,较2014年度13.1万起上升10%,大量的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效率。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合肥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长朱向阳说。

那么,究竟哪些交通事故能够通过微信平台快速处理呢?

朱向阳介绍,适用于机动车与机动车在合肥市区,包含高速在内发生的物损交通事故或机动车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的物损交通事故,概括起来是“车能动、人未伤”。

但是,朱向阳同时介绍,如果事故现场存在机动车无号牌;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单方事故;事故车辆损坏无法移动,这六种情况都不符合快撤快处条件,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在现场安全地点等候民警到场处理。

互拍照上传平台有异议辖区交警处置

事故双方如何使用微信平台来进行快撤快处呢?

交警支队对此归纳了12个字:“互拍照、留电话、约时间、快撤离。”

使用者可通过关注“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在“快撤快处”一栏进行操作。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注意到,在该栏中,有快撤快处办理、释疑解答、微信操作手册、快速处理流程、相关法律法规五项。

互拍照,即当事双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要注意的是,拍照要选择两个以上方位,照片应当体现现场概况、车辆号牌、道路标志标线、碰撞部位等基本要素,照片应当清晰。

朱向阳称,“上传图片时第一和第二张图片必须是含车牌号的图片,而系统有自动识别功能,如果图片内未能显示车牌号,系统将不予认定。

在上传图片后,事故双方互留对方电话,约定时间,处理后续问题,关键在于尽快撤离现场,不能影响交通通行。“合肥市各区交警大队将设置后台工作人员客服处理上传至平台的事故,全年无休,每天工作时间为早七点至晚八点。”朱向阳说。

应撤不撤者造成拥堵可罚款 借故离开或认定逃逸

如果一方当事人借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为由直接离开怎么办?

合肥交警告诉记者,这将按逃逸处理;违反约定或拒绝配合导致另一方当事人无法正常处理事故的,将依据现场照片、报警记录或滞留的证件等锁定车辆及驾驶证信息,车驾管在信息锁定期间将按照交通事故未处理停办年检、登记等相关业务。

目前,该微信平台还在测试阶段,将于3月1日推出,朱向阳大队长透露说,该平台在不久还将连接保险平台,尽可能涵盖有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事故平台会将相关信息传至保险平台,通过网络“一站式”解决理赔等支付问题,这样就真正做到了“远程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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