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新华社、央视 昨天,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了解到,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调查结果 涉事饭店把养殖鱼当野生鱼卖
2月12日,游客陈某以网名为“jack光头”发布微博称,春节期间在哈尔滨“北岸野生渔村”吃饭时“被宰”,引发网民热议,被舆论称为“天价鱼”事件。
调查组经进一步深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调查确认:“北岸野生渔村”把人工养殖鳇鱼当野生鳇鱼售卖,欺诈消费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未按时申请延续,无证经营;证照与牌匾名称不符,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点菜单上签字系饭店服务员所签;双方发生过肢体冲突,陈某被打情况属实;民警张某某出警存在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
吊销饭店执照 店主被罚50万
鉴于“北岸野生渔村”存在欺诈消费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后仍擅自经营等问题,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月17日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日前,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出处罚决定,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马某某罚款50万元。
松北区已对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区城市管理局、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政府认为,“天价鱼”事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哈尔滨城市形象,暴露出有关部门存在监管缺失、工作不深入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要以此为鉴,深刻反思,切实加强餐饮等消费市场管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的消费环境。
调查组回应焦点问题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是谁先动的手?
关于“天价鱼”事件的几个关注焦点,记者专访了调查组的负责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副区长丁伟。
焦点1:鱼本身是否缺斤少两?陈先生说是“十斤四两”,饭店说是“十四斤四两”,哪个准确?
丁伟:经过调查取证、核实,认定鱼重是14.4斤。
焦点2:确认单上的“陈”字签名是服务员按照消费者授意代签,还是后来偷偷签上的?
丁伟:字不是陈先生本人所签,应该是服务员签的,但是否为陈先生同意让服务员代签,暂时无法掌握。
焦点3: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是谁先动的手?
丁伟:通过调取录像和现场核实,确认双方发生了互相推搡的过程。先动手的是一名姓邵的人,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而是与陈先生等人同时在饭店吃饭的人。
焦点4:陈先生称,在警察到达现场之后,饭店人员还打了他的头,是否可以确定?
丁伟:录像显示,饭店老板马某打了陈先生头部一下,有这么一个现场影像。
焦点5:鳇鱼标价398元/斤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进货单标价190元/斤是真的吗?
丁伟:通过调查饭店的进货渠道,了解到鱼的进货价大概是30元/斤,此前饭店出具的价格190元/斤的进货单是伪造的。
焦点6:是否存在导游、出租车司机把游客骗过来从饭店拿回扣的情况?
丁伟:通过调查和对饭店经营者的取证,发现该饭店曾经存在过对导游进行回扣的行为,但是,陈先生此行没有发现这种现象。
焦点7:警察在现场执行公务时是否有抽烟等不规范的情况?会问责吗?
丁伟:警察在调解过程中,没形成调解协议书,同时在出警过程中有语言不规范和抽烟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管理条例》内部条例,属于不规范执法,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