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中国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2015年证监会依法对1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对10家上市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没款总计917.8万元。
其中,对7家公司进行从重处罚(证券法规定处罚金额为30万元至60万元,40万元以上属于从重处罚),对4家公司进行了6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16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3人被终身禁入。证监会还对37宗大股东超比例减持未披露、限制交易期内减持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总计2.6亿元。另有5案目前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邓舸表示: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开展试点,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报批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
本次持股行权试点范围确定为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展试点区域。持股方式为,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规则,通过二级市场持有三个试点区域内,所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