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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用工荒”关键是完善“用工制度”

□ 杜学峰
纳闷 王恒/漫画
 

大年初七,新年气氛意犹未尽,上班族已经回到城市,开始假日后第一天工作。然而,一些大城市出现的“用工荒”使许多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可或缺。专家表示,春节阶段性“用工荒”只是让人们感受民工作用的一个社会当口,想要真正关怀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制度性改革。(2月16日《南方都市报》)

事实上,节后“用工荒”,不仅今年才有,已经形成了一种“惯例”。可以说,春节过后,城市年年喊“用工荒”,却是岁岁“民工慌”。农民工慌什么?一是工资待遇和劳动权益无着落,二是留守儿女教育、安全无保障。可见,城市普遍出现“用工荒”,折射出了农民工的多重诉求,如情感归属、社会认同、市民待遇等等。

不可否认,在现代城市中,农民工还是“农民”的代名词,未能真正被城市接纳和尊重,他们非但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甚至在城市还没有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使他们在城市缺少安全感和幸福感。特别是,农民工所代表的城乡隔离、社会保障不公和歧视性待遇等一系列问题,在某些城市还表现得比较突出。可见,“用工荒”是个社会性问题,仅靠企业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薪酬待遇,难以遏制“用工荒”的异动趋向。

因此,欲治“用工荒”,先解“民工慌”。城市化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民工的贡献,“民工荒”的出现,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必须更加重视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民工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

更重要的是,应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在培训、就业、社保、维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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