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哈尔滨天价鱼”的新闻瞬间激起千层浪,关于事件的评判网络形成了两大对立阵营,一是对鱼的价格质疑,另一方面是对该消费者到底有没有说实话的质疑。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件回顾:大年初二,来自江苏的陈先生和家人共计20人在导游的带领下到哈尔滨江北渔村就餐,就餐后,账单票据显示价格为10302元。游客称饭店擅自添加鱼的重量,为此,陈先生一行人在结账时与店家发生了争执,并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1.究竟花了多少钱?
游客陈先生:被宰1万多块!
“北岸野生渔村”赵经理:实收7200元,优惠3102元,之所以打折是因为顾客从买单到付钱闹了一个半小时,加上110已经来了,老板担心影响不好,就收了7200元的成本价。
调查组:从商家经营角度,应该是合法的,与网友发布的帖子存在一定出入。在消费额度上,从我们确认的商家提供的依据是7200元,但是网上发布是10302元。
2.吃了14斤还是10斤?
游客陈先生:乱写鱼的斤两,明明十斤四两,结账十四斤,其它两种鱼也乱写斤两。
“北岸野生渔村”赵经理:当时点菜的时候是十四斤四两的鳇鱼,但是客人吃完饭以后他就说是十斤四两,因为他本身是外地人,我也不知道他是否没听清,点菜时他是确认的。
调查组:在鱼的重量的问题上,从单子上和从这个饭店下的单和饭店结算单看是一致的都是十四点四斤。
3.天价鱼是什么鱼?是否乱定价?
鳇鱼市场价:鳇鱼素有水中“活化石”之称,学名为达氏鳇,是鲟鱼的一种。市场价多为一二百元左右。
调查组:398元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是经营者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得来的价格,应该没问题,市场调节价通过市场竞争,看消费者能不能接受这个价格,如果价格偏离了正常的轨道,比如说涉及公平、合法这些那就不正常,我们会进行管理、监督。
4.警方和饭店有无勾结?
游客陈先生:店方出来一大帮人还打我们,逼我们结账,110来后,店家当着警察面打我头,执法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
调查组:通过饭店的监控视频,目前我们没有看到游客所反映的情况。另据调查组人员介绍,目前陈先生手机已关机,现联系不到他本人,如果事情的真相与调查组了解情况不符,当事人陈先生看到节目后可与调查组联系,还原事实真相,维护自身权益。
思考 明码高价是否能免责?
不同于“青岛天价虾”事件,这次“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剧情显然复杂许多。真相如雾里看花短期内难有定论。尽管如此,目前事件中的一些细节却值得人们思考:
这一次“天价鱼”事件,消费者和商家对于鱼的单价是否高得离谱,或许因地域差异有不同的认知。但是诚信经营应该包括公平计量、如实提示消费风险等。餐饮价格不属于政府价格管制范围,原则上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该得到保障。
结账时消费者与商家扯不清,民警到现场只是提出把双方“关几天”,压力之下双方矛盾被搁置,貌似问题得到了解决。然而几天后,这件事情再度掀起波澜,足见当时解决矛盾的方式欠妥。工商和物价部门理应更多介入。
延伸 天价鱼店再现“万元鱼”
常州陈先生在哈尔滨吃鳇鱼消费上万元一事儿余温未退,昨天又有游客爆料,就在同一家店,同一时间,浙江的王女士一行19人,消费了近16000元,其中最贵的鳇鱼鱼头售价达498元一斤。
浙江的王女士反映,2月9日晚,陈先生与店家发生争执时,她正在北岸野生渔村二楼就餐,一行19人点了30多斤鱼。一结账懵了,竟要15735元。王女士一行也点了店家推荐的名贵野生鳇鱼,并且是鳇鱼头,每斤498元。仅这一份鱼头就花了近8000元。
王女士称自己也是被导游带去的渔村,“称鱼时被口头告知价格。” 王女士一行人在结账时发现陈先生等顾客与店家发生争执拉扯,看到自己接近1.6万的账单也很“震惊”。王女士称,30多斤的鱼只吃了三分之一,只能买了盆子把剩下的鱼打包带走。
陈先生的事件被报道后,松北区旅游局已经联系到王女士进行询问调查,目前王女士一行在与旅行社协商赔偿,等待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