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可挣17天工资 别让落实成为“鸡肋”
□吕可玫
昨天正式开启上班模式,过年回家的人自然是一阵失落,而坚守岗位的人则可以窃喜一下了——算算自己这几天的加班费,居然可以抵得过17天的工资!(2月14日央广网)
春节加班可挣17天工资,真能唾手可得吗?曾有媒体调查显示,去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87%的加班网友没有领到加班费。在此背景下,今年春节的加班费难道会“映日荷花别样红”?虽然《劳动法》等法规早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法规条款铁板钉钉,可是许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不支付加班费早已从“潜规则”变成“显规则”。而不付加班费,实则是强迫员工超时劳动,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剥夺。
问题是,一边是许多企业强迫员工加班不付钱,一边是鲜有劳动者举报投诉。对此,有人总是责怪劳动者太软弱,不敢举报投诉。其实,劳动者不是不想去维权,而是担心跟老板翻脸,甚至怕遭到老板“秋后算账”。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主动去维权,万一惹怒了老板,加班费拿不到且不说,估计还会被“炒鱿鱼”。据智联招聘网和新浪网的一项联合调查显示,由于怕丢饭碗,拿不到加班费的七成劳动者选择了默默忍受。即使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既费时费力,又会遇到“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难而无法胜诉的困局。在此背景下,有多少劳动者愿意冒着风险而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呢?
休息权与劳动权一样,都是劳动者作为公民最起码的权益。如果连最基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劳动者有何尊严可言?从这个角度上讲,想让春节加班费落到实处,还需要有关监管部门勇于担当,加强监管和问责,比如,对本地用人单位春节加班费落实情况进行大检查,真正把加班费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从“纸上权利”落实到劳动者的手上,甜在劳动者的心里,让劳动者体面工作,生活得更有尊严。否则,春节加班可挣17天工资 ,只是听起来“很美”,落实时成为“鸡肋”。
春节成了“赌劫”抱怨不如去抵制
□范子军
一年打工存不了两万元,没想到过年几场牌就输掉一大半——春节期间,安徽省的一些农村青年向记者反映,过年亲朋好友聚会都会摆上牌局,有人甚至将一年的辛苦钱输了个精光。(2月14日新华社)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小来来”消遣时间、增进友谊原本无可厚非,但动辄输赢数千元、上万元或更多,赔进打拼一年的大部分积蓄,甚至于不得不向父母借钱做路费,“麻将牌一响,几头猪白养”——春节俨然成了“赌劫”,又何尝不是一种“因赌返贫”?
农村青年春节回家相聚变“聚赌”,固然有乡村文体活动相对匮乏以及社会陋习等方面的因素,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倡导健康、文明、阳光、守法的娱乐时尚,终究还是要广大返乡青年多一些自觉、自律,告别“赌劫”说到底还是要靠自己。
从相关报道可以看出,极少数地方春节期间之所以赌风盛行,既有跟风、从众心理因素,看到大家都在赌便“入乡随俗”,而缺失起码的趋利避害意识;更有赌徒、暴发心理所致,指望在赌桌上赚一把、输了又心存侥幸试图翻本,结果不能自拔;好强、攀比心理也是关键诱因,“牌桌上不能怂人”就是典型的打肿脸充胖子。
赌博危害有多大、后果有多严重,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作为成年人理当具有起码的认知力、思辨力、自制力和约束力,既然赌博有害无益为啥不敬而远之,并且主动劝阻亲友聚赌,却反而自动“入局”?“怂”还是不“怂”看处事智慧、打拼能力和事业收获、生活幸福,岂能靠赌桌上比“证据”?因此,为免春节成“赌劫”,抱怨不如去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