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为要不回欠款,马鞍山博望区丹阳镇一名男子费某没有去法院起诉,而是雇佣讨债公司殴打债务人,他不仅没有要回欠款,反而在春节前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2014年底,24岁的费某将一辆货车卖给好友李某,双方约定李某先付9万元,剩下的11万元于2015年年底结清。可是2015年年底,李某迟迟没有还钱的迹象。起初,费某也相信李某可能确实困难,但最近有朋友告诉费某,说李某又买了一辆新车,这让他非常气愤。这时,一位朋友告诉费某在南京有讨债公司,只要付钱,什么债都能讨回来。1月21日14时许,该讨债公司人员在费某的带领下找到李某,将其痛打一顿,并将李某的新轿车拿回来给了费某。
案发后,在警方的敦促下,费某很快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雇佣讨债公司殴打债务人的真相。目前,费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