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7岁的翠云虽然年纪轻轻,心计却很深,在设计盗取闺蜜银行卡后,她又异地取款,还扮成孕妇企图逃过监控的抓拍。日前,巢湖市法院依法判决,翠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
翠云与方萍原本是无话不说的好闺蜜,眼看着方萍花钱阔绰,经常陪她逛超市的翠云心里却产生贪念。2015年9月14日,翠云与方萍一同散步时,趁两人的拎包不小心掉落,包内物品洒落一地,在捡物品时,翠云趁机将方萍放有银行卡的粉红色卡包装入自己的拎包。9月16日下午,翠云拿着方萍的2张银行卡在巢湖市东风路两家银行的ATM机上,分数次取款共计人民币20400元。在取钱过程中,为了防止被监控抓拍能认出自己,心思缜密的翠云戴墨镜、口罩,还在腹部外套内塞了一个抱枕扮成孕妇,并特意从无为来巢湖市取钱。可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在她取钱的同时,银行系统已经将相关交易信息短信发给方萍,方萍随即报案。
经查明,翠云系无为人,1989年出生,因为心生贪念,早有心计的她在此前陪方萍一起购物时,就获取了方萍银行卡的密码,取钱时试了几次就试出了密码。2015年11月19日,巢湖市公安局民警将被告人翠云抓获归案,次日将翠云刑事拘留。案发后,被告人翠云退赔受害人方萍20400元,同时取得方萍的谅解。
翠云案发后非常后悔,她在悔罪书中称自己的行为伤害了受害人,也给家人蒙羞,还让办案人员来回奔波,并保证今后一辈子都不再触犯法律。(文中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