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两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合肥一男子以投资、经营公司需要过桥资金为名,向多人非法吸储1.0556亿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某,男,43岁。据了解,从2010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他以投资合肥某有限公司、经营合肥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需要过桥资金为名,承诺给付借款人每月2%、2.5%、3%的利息,向其朋友、熟人田某某等人借款,并通过他们宣传介绍向刘某某等人吸收资金共计1.0556亿元。
陈某向多名受害人非法吸储的金额从10万元~5400万元不等,其中,受害人田某某损失最大,陈某通过田某认识田某某,并以投资合肥某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田某某及其公司借款5400万元,目前仍未归还本金。
据悉,截至目前,所有受害人均未拿回本金,陈某仅支付了部分受害人部分利息,有的受害人不仅没拿回本金,连利息也一分钱没拿到。
去年5月22日,多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随即立案调查。去年9月28日,陈某被警方刑拘。据陈某交代,合肥某有限公司虽然法定代表人是其哥哥,但实际控制人是他自己,且由其100%出资,合肥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则是他于2010年前后成立,为非融资性公司,所以目前没有对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