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
1月1日凌晨,芜湖一名女大学生陈某某与两男生季某某、吴某开房后坠亡。警方昨日通报称,女大学生因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属意外事件。
警方称因醉酒致意外
1月1日凌晨5时许,芜湖市公安局湾里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鸠江区天都酒店有人坠楼。民警到达现场后,和120工作人员进行急救,后将坠楼者送至弋矶山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件发生后,出警民警迅速封锁现场,同时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市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率领相关警种,赶至现场,成立事件调查组,并按照命案工作的标准开展调查工作。民警先后走访调查了相关当事人,调取了视频监控资料,同时邀请省厅专家组,在家属的见证下,开展了相关勘验工作。
经查:2015年12月31日下午,死者陈某某相约当事人季某某、吴某一起共度新年,当晚21时许,三人到达菲比酒吧,期间三人购买了一瓶威士忌黑方酒,配8瓶绿茶兑酒,并将一瓶酒喝完。2016年1月1日凌晨1点40分许,陈某某已呈醉酒状态,三人离开酒吧。凌晨2点44分,三人进入天都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随后吴某背着陈某某与季某某一同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凌晨5时许,吴某发现陈某某坠楼,随即喊醒季某某与服务员一起开展救助并报警。
至此,警方确定该事件为: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的意外事件。
死者家属认可警方结论
目前,该事件的调查情况在检察院以及人大、政协、警风警纪监督员的监督和见证下,向死者家属以及校方进行了通报。
芜湖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建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8日下午,死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死者姐姐及其聘请的律师认同芜湖警方对坠楼事件为意外事件的定性,并感谢了每一位为调查妹妹坠楼事件进行过细致认真工作的民警。同时,现场深鞠躬,对自己的不恰当行为引起的网络争议向警方致歉。
胡建平副局长表示,同情死者遭遇,每一位办案民警也深感痛心,并对死者家属表示理解。另外,事件后续工作中涉及的民事赔偿,芜湖警方将协助死者家属与校方、宾馆及另两名当事人进行调解,尽可能提供一切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