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法制晚报》 昨日上午,一条“人事”消息引发关注,新反贪污贿赂总局(下称“反贪总局”),首任局长为56岁的北京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卢希。
记者注意到,这是卢希首次以反贪总局局长身份亮相的公开报道。
新反贪总局将查办大案要案
我国党和国家机关中,负责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构主要分为三块,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行政序列的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统称纪检监察机关),二是检察机关及下设的反贪污贿赂机构,三是直属各级政府的预防腐败机构(2007年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中,各级反贪局作为司法机关中负责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侦查的专业部门,地位和职能都十分特殊而重要。最高检反贪总局设立20年来,参与查办过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案、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2014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整合现设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新的反贪总局全方位升级提格,局长由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高于原来的局级配备。
2015年1月,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表示,2015年将整合组建新反贪总局。他在当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经中央批准,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
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下设共四个局,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有利于最高检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此前,反贪总局下设办公室、侦查一至三处、业务指导处、侦查指挥中心。
曾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官方资料显示,卢希出生于1959年10月,1979年10月参加工作, 曾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处长,2009年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2013年7月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至今,在北京市七名副检察长中排名第一。
根据公开报道,卢希曾就跨国腐败资产追赃发表观点,认为刑事、民事诉讼两种追回方式各有优劣;任北京市检二分院检察长时,该院办理了央视大火案、黄光裕案、股市“黑嘴”汪健中案、故宫(微博)盗窃案等一批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