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国栋做客政府网,谈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立案,尽快调查,责令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拒不整改的,依法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2015年12月31日《海峡导报》)。
恶意欠薪不仅严重侵蚀了务工人员的劳动成果,也造成了严重不安定因素。为此,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为便于司法实务操作,2013年最高法院对恶意欠薪入刑进行司法解释。去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首批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国栋对恶意欠薪说话软绵绵的没有任何力度,你听:拒不整改的,依法处以罚款;性质恶劣的依法处理并曝光,可以说这样的话恐怕欠薪老板正在背后偷笑。对恶意欠薪的老板来说,他们非常世故圆滑,只要有个地缝都能想方设法钻下去,自然不会把副局长陈国栋清理欠薪的讲话当一回事。
恶意欠薪罪虽然入《刑法》多年,但真正因恶意欠薪罪被判刑的恐怕很少,这也是恶意欠薪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对恶意欠薪来说,不仅要说狠话,更要下狠手。恶意欠薪已经入罪,既然构成了恶意欠薪罪,就必须进行严惩,这也是法律正义的基本要求。使恶意欠薪罪成为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有违立法目的,也有损法律的刚性,更是依法治国的污点,决不能让恶意欠薪人员在背后偷笑,同时对恶意欠薪被判刑的人员,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一些老板看到狼真的来了,进而消除侥幸心理,从而倒逼欠薪生态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