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当前经济下行形势依然没有得到缓解,但我省老百姓的收入有实实在在的提高。统计数据显示,我省在岗职工的年平均收入已经超过5万元,换算成月薪达到4366元。与此同时,连续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增收“组合拳”还在不断打出……
安徽职工人均月薪达到4366元
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894元,与2013年的47806元相比,增加了3088元,同比名义增长6.5%,增幅回落0.7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88元,同比名义增长7.1%,增幅上升0.9个百分点。
2014年平均工资排在前三位的是淮南、合肥、马鞍山,分别为59212元、58222元、57144元;年平均工资排在后三位的是宿州、亳州、阜阳,分别为39002元、40960元、42551元。同比名义增长率排在前三位的是滁州、六安、芜湖;同比名义增长率排在后三位的是淮北、淮南、宣城,分别增长0.6%、1.0%、4.3%。
2014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0894元,比上年增加308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56339元)少了5445元,居全国第17位。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突破1500元
上个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规定,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上一次调整日期为2013年7月1日。此次调整过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四个档次,调整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四个档次,合肥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一档次的1520元/月,16元/小时,领跑全省。
“一些企业会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制定员工基本工资的参考,失业保险金、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也常常与最低工资挂钩,实际上最低工资标准成为重要参考尺度,具有很强的传导性。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说。
对于一些参考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基本工资的企业而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将相应提高工资体系中最低档工资标准,从而推动企业中各薪等、薪级的工资水平提高。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影响也很大,按照相关规定,全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5%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必然会相应带动失业金标准提高。以合肥为例,原来最低工资1260元,失业保险金为819元,调整后最低工资1520元,失业保险随后也将会相应上调为988元,每月增长169元。
企退人员养老金有望迎来十二连增
统计数据还显示,我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的18606元增长到2014年的2483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的6232元增长到2014年的8098元。
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调”,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96元,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2024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55元提高到70元。
不出意外,在明年年初,我省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有望迎来十二连调。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近几年的惯例,养老金上调幅度基本保持在总水平的10%以上。
专家表示,居民收入多少,是衡量其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在众多提升居民收入的举措中,自我创业是实现个人致富和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