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我省将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治理内容主要有六大块,包括:中小学校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专项治理阶段为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等四个环节。全面检查阶段为2016年4月~5月,各地将重点紧盯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对所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中小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获省、市级示范学校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称号。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