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出资,为小微企业设立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代偿补偿资金委托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及运营。省担保集团设立代偿补偿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封闭运行,代偿补偿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自动滚入代偿补偿资金。
代偿补偿资金支持2015年7月1日起开展的新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担保业务,单户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纳入代偿补偿资金支持范围的担保项目。须由省担保集团按照有关规定认定,报省经信委备案,并由省担保集团在确定支持担保项目后的5个工作日内登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代偿补偿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实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