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对“发小”相互配合,先后成立两家公司,并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677.5万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钱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合肥人李某和钱某是“发小”,2009年6月,两人注册成立了安徽某投资担保公司,次年6月,李某又注册成立了合肥某小额贷款公司,据了解,两家公司均由李某担任法人代表。公司成立后,两人便通过宣传单、口口相传的方式,以2%的月利率,以个人名义向106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共计4677.5万元。
起初,两人还能正常支付利息,但到了2011年,两家公司资金断链,无法正常支付利息,不少债权人报警。之后李某选择“跑路”,但两人并未停下吸储的“步伐”。
2012年,钱某变更为安徽某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公司实际上仍由李某控制,并继续运营。后来,因公司资金链已完全断裂,两人见无法继续维持,遂一同“跑路”。去年9月,两人被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