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始,省公安厅决定每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和基层一线单位中广泛开展“4+1”岗位争创活动。今年,初步评选出20名“十大忠诚卫士”、20名“十大爱民模范”和20个“十佳所队”候选对象。其中交警系统有6名个人和3个集体入围候选。这些候选对象来自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基层一线,他们爱民、亲民、为民,从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做起,群众视他们为家人。
据了解,省公安厅在“新浪安徽”、“中安在线”、“中国警察网安徽公安”、“安徽公安网站”等相关网站和“中警安徽”微博、“安徽公安在线”微博、“警探”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集中宣传20名“十大忠诚卫士”、20名“十大爱民模范”和20个“十佳所队”候选对象先进典型事迹,并同步接受群众和民警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于12月26日下午16时截止。每次投票给“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及“十佳所队”需各选10项,否则无效;投票时,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或军人证件号为必填项,并确保真实,否则无效。
“十佳所队”候选对象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以“秩序好、事故少,交通文明、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开展各项交管工作,促进辖区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序、畅通。今年以来,辖区未发生一起“三大车”亡人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短信评警平台发送短信21701条,满意率达95.48%,回访满意率100%。先后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全市公安机关“十佳文明窗口”,被合肥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团市委评为“合肥市青年文明号”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紧抓重点不放松,严查客车超员、酒驾毒驾及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编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学生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度“大手拉小手”文明交通进乡村活动项目被评为2015年度安徽省志愿服务“四个100”项目。该大队还组建了“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志愿服务队,得到充分肯定并推广。先后被评为“亳州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爱心警队”、“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基层所队”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
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实行考试组织“随机排列”、考试过程“全程监督”、考试结果“电子评判”、考生心理“适时介入”、考试质量“考核排名”等工作举措,有效杜绝了说情风、人情风。推行特需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实现了“就近办”、“预约办”和“延时办”,让群众“少跑路”。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2011年被评为“全省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示范岗”,2012年被评为“第三届安徽省文明窗口”,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5次;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
“十大忠诚卫士” 候选对象
淮北市公安局蒋海峰
蒋海峰,男,1975年2月出生,现任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该同志从警20年来,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从事交通管理工作以来,无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引起信访或投诉,辖区逃逸事故侦破率在98%以上。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2012年被评为“全省十佳人民满意交通民警”,2014年被评为“安徽好交警”,2009年被评为全省“事故岗位执法示范标兵”,2012年被评为“淮北市十佳优秀政法干警”,2015年被评为“淮北市劳动模范”,2009年被评为淮北市“建功创业标兵”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月度“严格公正执法之星”。
蚌埠市公安局周贺军
周贺军,男,1973年1月出生,现任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两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大队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万多起,人均年查处1800多起,抓获网上逃犯6名,侦破逃逸案件12起,查处酒驾、醉驾78起。两年来,在周贺军的带领下,全队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全队荣记个人三等功7人次,嘉奖11人次。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014年被评为“安徽好交警”等; 2015年被省公安厅命名为2014年度全省“十百千”江淮卫士“杰出人民警察”,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月度“岗位标兵”。
“十大爱民模范”候选对象
宿州市公安局赵猛
赵猛,男,1980年10月出生,现任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他总结出“五个一”工作法被交警系统推广应用,在其所辖的火车站岗点推行“微笑、规范、主动、满意”4S的交警岗点服务品牌。“4S”服务理念一经运行,立即引来如潮的好评,受到了交通参与者及执勤民警的一致认可。2015年5月中国警察网以《宿州:交警赵猛》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他先后被宿州市委宣传部、宿州市文明办评为“学雷锋岗位标兵”,2015年被宿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评选为“宿州好人”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月度“严格公正执法之星”。
阜阳市公安局贺玉杰
贺玉杰,男,1985年2月出生,现任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四中队指导员。贺玉杰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先后共查获21辆涉嫌盗抢、报废的机动车辆,抓获网上逃犯4名。今年以来,贺玉杰带领中队民警查处、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95起,执法案卷合格率达100%,没有因执法不公受到人民群众的投诉。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被评为“交通安全宣传先进个人”和“网传信息先进个人”,被评为市级“青年岗位能手”;被阜阳市公安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3次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月度“严格公正执法之星”。
淮南市公安局朱长来
朱长来,男,1968年6月出生,现任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他与同事共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0余件,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案件120余起,纠正亡人交通事故错误责任认定3起,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败诉。他还热心公益事业,默默资助5名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他通过安徽“春蕾计划”,与安徽、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5户特困家庭结对,捐物捐款近10万元,帮助5名失学儿童完成高中专学业,帮助1名藏族学生顺利考取了重点大学。他多次受到个人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月度“严格公正执法之星”。
芜湖市公安局黄本刚
黄本刚,男, 1959年8月出生,现任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弋江大队民警。他积极走访社区居民,了解群众心声,探索创新管理措施,为社区居民解决了很多交通出行问题。他身患糖尿病20多年,每次吃饭前都必须注射胰岛素,却从来没有请过假。看到黄警官在寒冷的冬天骑着摩托车巡逻,一个经营户很感动,硬是送了一副护膝给他。黄本刚说,“我在岗一天,就要干好一天,直到退休。”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多次, 2013年入选“中国好人榜”,2014年被评为“第三届芜湖市道德模范”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月度“严格公正执法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