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拟于明年元旦落地
我国拟修法允许 营利性民办学校存在
我国拟将精神侵害、同居暴力 纳入反家暴法保护范围
快读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全面两孩”拟于明年元旦落地
取消晚婚晚育假,取消独生子女奖励;生二孩产假或延长
 

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修正案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包括,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持。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此外,本次修法还将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等内容纳入法律规定,并对法律责任条款作了相应修改完善。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开始实施,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和保障作用。

为适应我国人口发展出现的重大转折性变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