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淮南,国务院批准的首批较大的市之一。日前,记者采访时获悉,近年来,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在立项、起草、审议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 变“参与者”为“组织者”,由“当好配角”到“唱红主角”。
每年10月份,淮南市的市民都可以从当地媒体上看到市人大常委会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立什么法规、哪些法规先立,市民可以出主意、提建议。
“我们小区未配套建设小学,孩子上学路程远,家长要请假接送”,“我们已经入住两年,但是小区幼儿园、小学迟迟未有完工,小孩无学可上”……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公告一刊发,家长、老师和学校纷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建议立法解决“入园难”、“入学难”的问题。根据市民的建议,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立法程序,最终《淮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审议通过 。此外,《淮南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出台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建议,人大立法由 “等米下锅”变成了百姓“点菜上桌”,从源头上杜绝了部门利益法制化。
2012年6月,以安徽大学法学院陈宏光教授为首的专家团队,与淮南市城乡规划局签订委托协议,受托起草《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这是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探索将专业性强、群众关度高的法规项目委托第三方起草,使法规草案跳出“部门化”窠臼。
一些具有淮南特色,更是涉及民生的阳光权、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改革规划审批程序等重大问题都作了很好的制度规范,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府部门、企业和百姓的利益诉求,克服了部门利益倾向和权利义务的不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