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发文称,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致使其仅身穿裤头,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身心受到羞辱。当地回应称,城管人员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不足,责任人已被停职检查,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12月7日《法制晚报》)
海滩游泳不料衣物被城管扣押,退休厅官无奈穿个裤头,闹市“裸奔”,几乎赤身裸体滞留三亚湾及市政府院内,时间长达4个多小时,先后拨打“市长热线”等求助电话20余次无人施援,令人心寒。
经舆论不断倒逼,当地才迟迟发出“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的回应。如此轻描淡写、不痛不痒的“罚酒三杯”式处理,显然不够深刻和诚意,根本没有意识到城管野蛮执法与公民事后投告无门、乏人问津的做法,不仅仅是严重伤害了一位退休厅官,让这位老人长时间衣不蔽体、颜面扫地、身心受辱,更是让城市文明衣不蔽体、面目狰狞,让社会公众不寒而栗,像多起宰客事件一样,再次重创了三亚和“国际旅游岛”应有的旅游胜地形象。
即便老人的自行车属于“违停”,依照当地有关规定城管可以暂行扣押,但自行车兜中衣物、眼镜等随身物品并非“违停”车辆,不是违法标的物,纯属私人财产,城管不问三七二十一就一并“扣押”带走,逼迫下海游泳者上岸“裸奔”,涉嫌故意羞辱人格、惩罚式暴力执法的同时,还侵犯他人私有财产,并且事先也没有履行任何扣押财产手续。如此执法,不仅仅是不文明、不人性,已经属于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
逼人“裸奔”的执法方式,暴露了当地城管执法的野蛮生态,也揭开了城市文明治理走偏的“硬伤”。处理“违停”过程中,擅自拿走私人衣物、逼人“裸奔”的株连罚、羞辱罚,却是以更不文明对待不文明,有违执法形象、背离了执法本意不说,最终羞辱的不是一个轻微违法的“违停”者,而是城管执法素质的低下和城市管理上的拙劣无能。三亚不能毁在城市执法管理的野蛮无序之中,不能毁在游客、市民被野蛮欺凌却求助无门的权利“裸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