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设站单位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12月3日新华网)
博士后制度自1985年建立以来,已经成为了培养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11个、科研工作站3405个,累计招收博士后14万余人。但博士后在做出自身贡献的同时,其问题也频发,尤其是创新能力不足。近些年,呼吁博士后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共识,如今引发博士后改革意见众望所归。
博士后与官员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官员干部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本身的价值就不大,更何况官员干部往往是在职身份,他们有着自己的岗位工作,很难有精力去从事相关研究。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实为明智之举。
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这是博士后价值的回归。当然,要想博士后能够发挥更加大的价值,更为紧要的就是摒弃北大前校长周其凤所言的“政府管理博士后”的问题。众所周知,如今的博士后创新不足与含金量下降,关键在于如今博士后培养耗费太多精力在评审、任职资格等环节,高校缺乏培养的自主权。
总的来说,博士后改革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其含金量,让博士后回归学术培养的本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