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2月1日上午,淮南大通区原发改委主任王涛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于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启动。时任淮南市大通区发改委主任的王涛主动找到淮南市“众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祥明,在明知该公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 ,仍然怂恿王祥明通过虚报投资数额、调高企业自有资金等弄虚作假方式进行申报。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王涛不认真履行职责,致王祥明套取中央预算资金56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还指控王涛在担任淮南市孔店乡副乡长、大通区经信委党委书记、发改委主任期间受贿56.6万元的犯罪事实。王涛对滥用职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受贿罪中的部分犯罪事实不予认可。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