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券商近日已接到监管部门通知,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业务向客户融出资金,供客户交易沪深交易所及新三板上市、挂牌公司股票。熟悉此类业务的券商人士称,此举针对的主要是通过收益互换形成的融资杠杆。
收益互换是场外衍生品的一种,实际操作中被大量用于融资炒股,且隐蔽性更强、杠杆倍数更高,总体规模估计在千亿。
被叫停的业务包括五种情形:一是不得新开展此类交易;二是原已开展的未完全了结的交易,不得展期;三是对于已签约客户授信额度尚未完全使用的,不得使用剩余授信额度买入股票;四是不得使用卖出股票后恢复的授信(交易)额度买入股票;五是不得通过更换标的形式进行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