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组织部长一般不得与同级党委书记同籍贯,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担任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湖南省委组织部日前出台了《关于从严加强市县党委组织部长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力图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规定》提出,组织部长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一般不得与同级党委书记为同一籍贯(出生地、成长地);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担任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一般不兼任其他部门或机构主要负责人;凡在德的方面评价不高、或廉政方面存疑、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不能担任组织部长。
此外,这一规定还专门列出了不胜任组织部长职务需及时调整的“负面清单”,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本地选人用人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解决本地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上回避矛盾、不敢担当等。